一、訴訟及強制執行案件
案件類型
收費
備註說明
民事案件
6-8萬元/一審
(1)實際收費需視當事人人數、標的以及個 案複雜程度而定。
(2)案件繫屬高雄地區以外之法院,每件得酌增五千至二萬元。
(3)若為接續委任,得視案件酌減收費。
刑事案件
家事案件
行政訴訟
強制執行
3-6萬元/一件
訴訟書狀
1-2萬元/乙份
亦提供當事人得以包審方式委託,費用大約3-4萬元/一審。如為簡易書狀則費用另計。
閱覽卷宗
1萬元/乙件
律師陪同偵訊
6千元/每小時
提供當事人得以包件方式委託,費用大約3-4萬元/一次。
二、非訟案件
服務內容
律師函、存證信函
6千-1萬2千元
(1)若郵寄人數超過3人,超出者郵資另計。 (2)實際收費須視個案複雜程度而定。
審閱、撰寫合約
5千元/小時
亦可按件計酬,費用另議。
合約見證
倘須離開本所出差或案件標的較大、案情複雜者,費用另議。
聲請本票裁定
6千-1萬元/乙件
(1)人數或本票張數多者,另議。(2)包含補正資料、請領謄本、聲請裁定確定證明書等。
聲請支付命令裁定
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
3萬元/乙件
債權金額大者或案件複雜者,另議。
電話諮詢
免費
僅就法院程序、流程問題簡易回覆。
如須詳閱法院文書、相關證物、契約、存證信函等、或討論實質法律問題需另外付費。
現場諮詢
3千元/乙小時
諮詢時間每小時計費2千元,如須詳閱案件卷宗文書,需另外付費。
費用
免費時數
法律顧問證書
1萬元
一年免費5小時
1年內使用完畢
一年期法律顧問
3-5萬元
一年免費15-30小時
(1) 免費時數,以審議契約、撰擬契約、撰擬存證信函、律師函扣抵。惟郵寄費、行政規費由當事人自行負擔。
(2) 如聘任兩年期以上法律顧問,費用得酌減。